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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21幅地块集中出让,涉及多幅居住用地及铁合金厂地块!

  • 发表时间:2023-09-10 15:04:21

经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9日到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9日到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7:8089/GTJY_JN/)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21B33-1号、2021B33-2号、2021B33-3号宗地应由同一竞得人竞得,否则竞买无效。上述三宗地均为“标准地”出让,拟建项目应符合《标准地使用协议》(详见宗地文件附件)约定。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于5个工作日内与邹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我局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021A38-1号和2021A38-2号两宗地应整体开发建设,须由同一竞得人同时竞得,否则竞买无效。

2021A39-1号和2021A39-2号两宗地应整体开发建设,须由同一竞得人同时竞得,否则竞买无效。

2021A43、2021A44-1号和2021A44-2号三宗地共同配建1处幼儿园,应整体开发建设,须由同一竞得人同时竞得,否则竞买无效。

(四)2021A38-2、2021A39-2、2021A44-2号须配建幼儿园,配建标准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和教育体育部门复函意见。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于5个工作日内与教育体育部门签订教育设施配建合同(合同草本详见宗地文件附件),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幼儿园配建用地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划拨手续后进行配建,并在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后按相关规定和配建合同要求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等一并移交教育和体育部门,产权属国有。幼儿园配建用地位置及范围仅供参考(详见宗地图),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可于宗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依据审批确定位置及范围办理用地及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出让宗地范围相应进行调整确定。

(五)根据规划条件和民政部门要求,2021A38-1、2021A38-2、2021A39-1、2021A39-2、2021A44-1、2021A44-2、2021A34、2021A43号宗地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和民政部门复函意见(详见宗地文件附件)。受让人应在挂牌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于5个工作日内与民政部门签订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合同(合同草本详见宗地文件附件),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六)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操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联系。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八)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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