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优化流程,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申请人(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我县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进一步压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受理申请或接受嘱托时间为开始时间,以完成登簿时间为截至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需补充申请材料或需公告、声明的,补充材料和公告、声明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