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7190039),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其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判小组)。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日17时止,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报名登记业务并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法人企业报名时须上传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7日10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