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日报社照相器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10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采购人验收时如货物低于投标质量,视为投标存在欺诈行为,必须无条件退货,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是否整包报价: 是(不可拆项中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7月27日至2017年08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jy.com.cn)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