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海南海口新的细则-海南人才落户社保缴纳几年?详询:182一8933一999O海南置业落户。正规,快速,方便,全程快,稳。欢迎咨询。
在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发展历程中,其打出的“百万人才进海南”口号热度不断攀升,曾出现人才落户海南人数暴增,办证中心人山人海的现象,就连海南各地区的房子也大量卖出。可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魅力如此吸引人们。
但最近,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项《关于调整海口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为了促进海口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发布后,即刻对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和人才落户政策进行调整。具体的调整内容如下:
新政策为:新落户在海南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后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可购买第2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
原政策为: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可在我省购买1套住房。
新政策为:还尚未在海南落户的人才,则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且本人的家庭在海南省没有自住房,才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原政策为:在我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的,提供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在限购区域外购房的,提供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新政策为:非海南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实行全区域限购。非海南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须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新政策为:对于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落户的条件为: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其中985、211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为5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40周岁以下;且需先就业再落户。
还需注意的是,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A、B、C、D、E类)在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保持不变。在本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在海口购买住房的政策保持不变。
对于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非本省户籍人员在《通知》实施前已取得购房资格码尚未购买住房,按《通知》执行。即《通知》实施后,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码仍有效;不符合《通知》规定,购房资格码将注销。
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不影响已进入购房流程的居民家庭完成购房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本通知政策实行前已按规定购房的,可凭购房协议、付款凭证等资料继续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以及已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人才,可继续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生补贴标准为3.6万元一年;硕士生补贴标准为2.4万元一年;本科生补贴标准为1.8万元一年,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海南自贸港红利逐步释放,在这近两年,海南市场主体增加了几十万,岗位数也随之增加了几十万。海南人能享受到的一个好处就是就业岗位增加了,就业岗位的质量和可选择性也在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