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日照金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如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