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11月19日)下午举办的房地产中介协会新闻通气会上,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系统上线之日起,原网签系统不再开放新增委托合同,已录入的居间合同不得修改买方信息;至2021年12月31日,原系统将正式停用。
新系统上线的房源必须为真房源,而且有唯一房源编码。
进入系统交易的必须是有产权的房源,住宅、公寓等商品房均包括在内。
基于“单边代理”逻辑运行的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统一旦运行成功,将是对过去三十年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的彻底颠覆,这种中介服务底层逻辑的改变,不仅仅提高了房产流转交易效率,更重要的是,这种改变将更有利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深圳人民政府曾在9月7日发布通告,终于在11月19日系统得以上线。此前通告称自2021年9月13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本市商业银行需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办理办理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等业务。
以往二手房交易规则是建立在中介方依托“信息不对称”基础上,实行双边委托,进行居间撮合交易,即一手托两家,左手握右手。
新交易系统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即买卖双方通过独立委托,与受托中介机构形成单边委托关系,中介方“各为其主”,只向自己的委托人负责,以争取委托方在实际交易中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这种环境下,买卖双方代理人权责边界清晰,卖方代理人只用考虑怎么把委托人的房子快速、保价、安全地售出,买方代理人则只用考虑如何以高效的方式为委托人匹配到高性价比的房源,同时要对所匹配推荐的房源质量负责,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在中介代理只向各自委托人负责的机制下得到保障。
二是百分百真房源。新系统将通过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对接,实现对系统内挂盘出售的房源进行产权核验,核验通过的房源将生成唯一有效的房源编码,消费者可通过房源编码查看房源真伪以及实时权属状态。
三是交易节点自动核验。新系统已与民政、社保、不动产登记等多部门数据对接,在交易重要节点都会对房屋权属状态、买方购房资格等重要事项进行自动核验,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四是责任可追溯性,通过交易流程线上化,将买卖各方代理人的服务流程全部数据化,使得任何一方存在违规操作或隐瞒必要信息造成后续纠纷的情形,均可被溯源追责。
虽然新系统规定了取得房源委托的机构将会拥有委托期间内的房源“独卖”权限,但并没有限制或妨碍卖方的权益,在卖方隐私信息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房源售卖信息可在系统内做到实时共享,系统内的所有合规中介机构都可以为这套房源寻找、匹配合适买家,真正实现房源跨机构联卖的效果,房源交易出售效率将大为提高。
不但打破了此前为了抢房源,造成中介互相踩踏恶性竞争的局面,还因为卖方隐私信息受到系统的强力保护,而免遭其他中介不必要的干扰。
新系统中,买方可委托的中介数量不受限制,而卖方则至多能委托三家机构进行销售。同时,第一家受托机构将会在委托期限内获得房源优先销售权即房源“独家”销售权力,待第一家机构委托期满后,后续替补。这样就避免重复委托造成的资源浪费及纠纷隐患。房源“独家”销售将会倒逼卖方更为谨慎地选择为其服务的中介。
这一模式,将会打破现有行业竞争格局,业内所有的中介机构不论大小均有平等的服务机会,企业比拼的不再是资金与规模,而是信誉与服务、专业与能力。
新系统将根据这些数据对中介从业人员进行评级排序,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代表该中介从业人员信用良好、服务专业、业绩突出,新系统将优先推荐给委托人,而信用不好的、业绩差的、长期没有成交业绩的中介人员,新系统会将其排在后面,通过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
新民法典对中介人员提出了三种角色行为:居间、代理、行纪,法律的变化也给中介带来了责任与风险。
不过深圳单边代理委托书应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但由于单边代理属于房产经纪的一种,仍应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
以下是7月15日召开的主题为“房地产经纪的未来”的2021中国房地产经纪年会上,各位专家对单边代理的观点与看法,总的来说,单边代理或将成为地产中介未来的必由之路。
改变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缺失的现状,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改变中介规则,将居间行为改为代理行为,并推行单方代理。在此基础上倡导房源独家代理,同时实行“独家必联卖”,即必须“全房联卖”,也就是全行业房源共享,全行业联合销售。
一是树立单边服务的意识和决心——立场坚定,不受诱惑;开放心态,合作共赢;学习法规,做好专家;规范服务,规避风险。
目前经纪人员“一手托两家”可能诱发不诚信行为,从消费者角度而言,会支持单边代理模式。在实行单边代理的基础上,需要重塑很多行业规则,如独家必联卖等。
单边代理是未来趋势,但需国家法律制度和协会行业规则充分保障。
二手房市场监管正在成为调控重点,而重构交易监管平台可能是第一步,这是整个行业的重大变局。
下一步,在“降低民生消费成本”,“补上服务短板”的框架下,各个重点城市对二手房的监管,都会扩展至构建二手房交易监管平台。这对房产中介来讲,是史无前例的大变局对,甚至可能是生死存亡的大挑战。
那么,政府的监管目的是什么?中介究竟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如何摆正政府和中介在二手房市场的定位?中介的前途在哪?
二手房很重要,特别是对新房市场的带动。但二手房秩序太乱,交易成本太高,发挥代理作用的中介参差不齐,亟待需要规范。问题之一就是政府缺位。所以要补上二手房市场的基础设施,这就是交易监管平台。
这个平台本来就是政府应该做的,只是过去没有做而已。有了这个平台,房源可以确保是真实的,信息不对称可以降低,甚至买卖双方可以自主成交。这样交易成本会明显的降低。
一方面,政府也没想着去代替中介,否则就粗暴干预了市场。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政府不太可能越俎代庖。不该干预的,都应该发挥市场的作用。
另一方面,二手房交易的环节特别多,比如筛选楼盘、房屋安全、租客问题、贷款赎楼、资金监管、缴税过户,还有片区价值介绍等。这些事情政府干不了,是中介的天下。
总之,中介贴近市场、灵活多变,服务多样的优势,是政府不可能代替的,政府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监管二手房。
中介该干什么呢?帮客户选房,带客看房,客户个性化的信息需求,跑贷款、跑过户等全流程服务。
这样一看,政府和中介的分工非常合理,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即便买卖双方在平台上谈好了价格,也必须线下委托中介代理成交办理上面的各种服务,中介也要赚的应有的服务价值。
不管怎样,中介的作用都难以被代替。中介也不用着急,因为别人也代替不了自己。最关键的是,练好内功,把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提高,而不能靠忽悠。
比如,客户要了解周边的规划?房子交易了几手?有哪些优缺点?中介要答的上来,这样才能赢得客户。
据深圳房中协透露,此次上线的二手房交易系统,是对标学习了相对成熟的美国MLS系统。
美国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日常运作核心是MLS系统,MLS英文全称为MULTIPLE LISTING SYSTEM或MULTIPLE LISTING SERVICE,意为多重挂牌系统,它既是一套信息交换系统,更是一套行业内利益分配机制。
具体操作是,加盟MLS的每一位经纪人在与客户达成独家委托意向之后,将房源信息输入MLS系统,让系统内所有会员都可以看到或检索到这套房子的挂牌信息,这样就可以匹配自己手上掌握的买家资源,实现供需对接。在完成房产交易后,代理卖家的中介会向售卖方收取交易房产金额的1.5至3个点,代理买家的中介向自己代理的购买方收取同样比例的佣金,也就是说,交易双方一共要付给中介3-6个点,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平摊,各自付给本方的中介代理人(业内称为单边代理模式)。
MLS以会员联盟的形式,将不同房地产经纪公司或个人纳入加盟体系,并规定了在MLS体系内各个中介之间合作的利益分配规则。在这套规则下,每个中介只能代理交易的一方(买家或卖家),所以每笔交易都需要两名中介才能配合完成。
目前世界上在房产中介行业以MLS或类似运营模式为主流的国家除美国外,仅有加拿大、意大利、捷克、菲律宾等少数几个国家,很多房产市场非常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如日韩、港台、英法、澳大利亚等,都未发展出MLS模式,而且这些市场的中介费率往往也显著低于美国,如日本上限是3个点、韩国和香港的上限仅为1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