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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庆市农村道路扶贫工程(监理)_中国招标网_黑龙江省招标

  • 发表时间:2023-04-23 10:27:52

本招标项目2017年大庆市农村道路扶贫工程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庆发改发【2017】125、126、127、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大庆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监理服务期26.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5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6招标范围:2017年大庆市农村道路扶贫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1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无不良业绩,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监理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3.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大庆市招投标系统,在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查看”模块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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