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谈判采购前各供应商须在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资格预审须带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内容)、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内任意一次投标人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金证明和社保明细,明细中须体现被委托人)等证件副本原件,所有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涉及本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泽州县金村镇环卫站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的问题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注:1.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须出具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由企业注册地或泽州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投标方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违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