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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的施工 _中国招标网_江苏省招标

  • 发表时间:2023-04-23 10:27:52

标准厂房的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编号:3212831611300102-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准厂房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兴市分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分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泰州市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分界镇分界村

(2)规模:工程造价约18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739.2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独立基础及条形基础,地上一层。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8日计划工期:15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建、水电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底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年底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二年后年底结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其他: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7月27日 0:00时起,至2017年8月1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分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分界镇政府内

联系人:

电话:
赵峰

0523-87262100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市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36室

联系人:
李扬

电话:
0523-87639377

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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