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被收回地块为山西新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日竞得,东至西吴村用地、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至龙城北街。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面积为98719.3平方米(148.08亩)容积率2.5--4.0,兼容比例10%。
但经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
同时,山西新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1条严重违法和2条经营异常的风险信息,原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以及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觉得内容还不错的话,给我点个“在看”呗